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区信义路5号等9处房屋(门面)公开招租【项目编号:GXDC-ZB-2026-187】更正公告(二)
阅读次数:75发布日期:2026-07-13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项目编号:GXDC-ZB-2026-187
原公告的项目名称:象山区信义路5号等9处房屋(门面)公开招租
首次公告日期:2026年6月23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招租文件
更正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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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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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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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前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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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后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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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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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招租文件》“第四章合同条款(格式)”中的“第四条 租金、水电费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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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结算与支付方式如下:
3.1 租金总金额为 。房屋(门面)租金按照人民币结算,租金交纳方式为先缴费后使用场地,场地租金按年度支付,乙方须提前在每年12月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个年度的场地租金。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,乙方先向甲方支付第1年的租金,后续租金按上述约定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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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结算与支付方式如下:
3.1 租金总金额为 。房屋(门面)租金按照人民币结算,
租金交纳方式为先缴费后使用场地,租金按月支付。乙方需在进场使用房屋(门面)前全额付清第一个租赁月租金;后续每月租金,乙方须在当月28日前足额支付次月场地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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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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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招租文件》“第五章项目情况说明”中的“三、租金及电费交纳方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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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租金交纳方式为先缴费后使用场地,场地租金按年度支付,承租人须提前在每年12月25日前向招租人交付下个年度的场地租金。合同签订的10个工作日内,承租人先向招租人支付第1年的租金,后续租金按上述约定支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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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租金交纳方式为先缴费后使用场地,场地租金按月支付,承租人需在进场使用房屋(门面)前全额付清第一个租赁月租金;后续每月租金,承租人须在当月28日前足额支付次月场地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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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招租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,其他内容不变。
更正日期:2026年7月13日
三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:
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(www.cebpubservice.com)
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官网(http://gxdc_web.jlt01.com/)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招租代理机构: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桂林市滨江路18号
联系人及电话:毛崇文、李鹏宇 、梁碧云、欧丽、曾博文、阳泓 0773-3569998
招租代理机构: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
2026年7月13日